2025-05-21
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慈善理念、宣传慈善文化,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和知名度,依据本会章程和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会宣传平台主要包括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视频号、信息简报以及《大爱》杂志等。
第三条 宣教部是本会宣传报道工作的职能机构,具体负责宣传阵地建设、信息撰写与发布、业务培训等工作。《大爱》编辑部是本会内刊的编印机构,具体负责杂志的采编、发行、投递等工作。
第四条 鼓励各区(县、市)慈善总会、慈善分支机构、慈善实体、其他慈善组织、相关单位和个人向本会投稿,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信息、图片、短视频等。
第五条 报送的信息须方向正确、主题鲜明,确保真实性、时效性、可读性。《大爱》编辑部负责报送杂志稿件的审核和发布,宣教部负责报送本会其他平台信息的审核和发布。
第六条 本会每年对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和考评,对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适当奖励。相关经费从《大爱》杂志办刊经费中支出。
第七条 本会宣教部按“基础部分+奖励部分”的方式,每年对报送信息突出的各区(县、市)慈善总会予以激励。基础部分为各单位每月需完成的信息数量;奖励部分由各单位年投稿量和年录用量组成。
基础部分: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,全年至少报送24篇信息,完成者发放基础稿费500元;
奖励部分:各单位年投稿数量前五名,分别奖励700元、500元、300元、200元、100元;各单位年录用数量前五名,分别奖励1000元、700元、500元、300元、200元。
第八条 《大爱》杂志编辑部每年对投稿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,具体如下:优秀集体3家,分别奖励2000元、1800元、1500元;先进集体7家,每家奖励1000元;优秀通讯员7人,每人奖励800元;积极通讯员7人,每人奖励500元;优秀稿件若干篇,每篇奖励300元。
第九条 优秀集体、先进集体、优秀通讯员、积极通讯员按录用稿件分值计算进行排名,优秀稿件由编辑部讨论后决定。
第十条 《大爱》杂志稿件分值及稿费标准(暂定)见附录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2025年5月19日驻会会长碰头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,由本会宣教部和《大爱》杂志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附录:
1.《大爱》杂志稿费标准(暂定):
封面图片、封底图片:100元/幅
封二图片:50元/幅
书法:原件200元,翻拍件50元;画作酌加
卷首语:200元/篇
要闻:80元/1P,150元/2P,最高不超过200元,无配图酌减
特别报道:头条专稿100元/1P,最高不超过300元,无配图酌减;经验典型(含慈善人物)80元/1P,150元/2P,200元/3P,无配图酌减
状元楼:80元/1P,150元/2P,200元/3P,无配图酌减
大爱关注、公益视窗:100元/1P,180元/2P,最高不超过250元,无配图酌减
大家谈:慈善杂谈150元—200元/篇;行善心语120元/1P;慈善论坛100元/1P,最高不超过250元
爱的浪花:简讯20元/篇,图片报道40元/篇
摄影作品选:50元/幅
特约专栏:100元/1P,180元/2P,最高不超过250元
特约稿件、图片:在原栏目稿费基础上酌加10元—20元/篇(幅)
2.《大爱》杂志稿件分值如下:
文字类:新闻报道每篇5分(二分之一页篇幅的每篇3分),慈善论坛、慈善杂谈每篇10分,行善心语每篇5分,简讯每篇1分。
图片类:配图每幅1分,图片报道每幅2分,封面、封底每幅5分,封三及插页每页5分。